日前,江苏省办公厅印发了《全省沿海化工园区(集中区)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苏政办发「2018」46号,下称46号文),文件要求对沿海地区南通、连云港、盐城三市辖区内所有化工园区及园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进行整治。另有消息称,江苏省环保厅也下发了复产通知,对园区和企业环保达标做出具体规定。